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日前,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下称《计划》)及《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下称《目录》)。根据部署,今年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3件法规草案、由市政府制定9件规章,另有17件法规预备项目和18件规章预备项目纳入《计划》。同时,2026年度共有10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其中2项将举行听证。
立法工作计划:聚焦社区健康、脑机接口、预付式经营等重点领域
根据《计划》,在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13件法规草案中,新制定法规草案7件,修改法规草案6件。新制定法规草案包括《深圳经济特区社区健康服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外文公示语使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促进脑机接口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预付式经营管理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红树林湿地保护若干规定》等,涉及卫生健康、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修改法规草案包括《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
在拟由市政府制定的9件规章中,新制定规章6件,修改规章3件。新制定规章包括《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深圳市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深圳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深圳市著作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深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深圳市实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办法》;修改规章包括《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0项决策涉及科技创新、环境保护、交通等
根据《目录》,今年共有10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涵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数字深圳、气象灾害防御、电力储能、产业用房管理、业主组织、道路挖掘、首发经济、公共机构节能等领域。
具体包括:制定《深圳市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数字深圳建设“十五五”规划》《深圳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26-2035年)》《深圳市电力行业电化学储能电站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业主组织指导规则》《深圳市关于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修订《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其中,《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修订事项安排于2027年内完成,其余9项均在2026年内完成。
根据《目录》,今年将对《深圳市业主组织指导规则》的制定和《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的修订两项行政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两项听证均安排在2026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