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明区凤凰街道查处今年首宗路面污染案件

【打印】 发布时间:2021-01-22 信息来源:光明政府在线

  2021年1月19日,光明区凤凰街道由综合行政执法办牵头,查处一宗运载余泥渣土、沙石、水泥等易飞扬物和液体污染道路案件,依法处罚45518元,这也是凤凰街道今年来查处的首宗路面污染案件。

  2021年1月4日上午,光明区凤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工作人员在辖区同业路某路段巡查时,发现周边路面有散落的泥土,属未经清洗的车辆碾压后造成了路面污染。执法人员依法调查取证,发现是深圳市某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经专业勘测公司测量,污染道路面积227.59平方米,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将路面污染区域全部清理干净,当事人于1月8日前往街道执法部门进行笔录询问并接受查处。1月19日,凤凰街道执法部门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45518元。

  2020年来,凤凰街道共出动700余人次,大力开展泥头车、小金刚污染路面、车体不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执法巡查。检查泥头车3000余辆,其中对车体不洁立案99宗、罚款49.5万元;对污染路面问题立案20宗、罚款2105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