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暨执法检查动员培训会。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吉孝出席会议。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解读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就执法检查4个阶段12项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会议邀请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围绕《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重点条款以及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五个方面开展了专题辅导。
据悉,按照工作部署,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采取政府部门自查、区、街两级人大联动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聚焦保护和管理、古树名木特别保护及法律责任等重点领域,全面了解掌握全区绿化工作总体情况,发现存在问题与薄弱环节,督促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助力龙岗打造“四有”现代化城区典范。
董吉孝指出,近年来龙岗区在绿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区生态环境得到长足保护和改善,但部分地方仍存在不科学、不经济、不平衡问题。接下来,执法检查组要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制度是否有效落实、职责是否切实履行、责任是否严格追究。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地调研,充分吸纳民意、广集民智,做到找准真问题、真解决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推动问题解决。要加强跟踪监督,加大宣传教育,合力推进全区城乡绿化三年行动,为龙岗高质量发展增添绿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