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发布生态修复十大案例

【打印】 发布时间:2025-08-18 信息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大沙河生态长廊大学城段。

  2025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今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海洋发展局联合评选出全市生态修复十大案例,展现深圳面向未来持续深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以科学治理守护生物多样性、以多元机制激活修复动能的成效,让“绿美”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十大案例包括: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深圳河入海口湿地生态修复项目;3.福田区鲲鹏径一号桥建设项目;4.大鹏湾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项目;5.前海桂湾公园生态修复项目;6.宝安区潭头石场生态修复项目;7.茅洲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8.大沙河生态长廊系统修复项目;9.梧桐山南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修复项目;10.光明小镇现代都市田园试点项目。

  其中,福田红树林湿地开展了一系列基于自然的红树林湿地修复行动,包括实施深圳湾禁渔、陆海联动恢复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主动式生境管理、智慧化监测评估、智能化水位管理等,成为靓丽城市名片,先后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近在《湿地公约》第十五届缔约方大会上获予全球“星级湿地中心奖People单项奖”。深圳河入海口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形成了一套“政府监督指导+公益组织运作+社会公众参与”的红树林湿地保护修复创新模式。

  福田区鲲鹏径一号桥建设项目,是深圳“一脊一带二十廊”魅力生态骨架的核心枢纽之一。项目采用低干扰空间布局、多物种共生系统构建等方式,重建动物迁徙路径,缝合深圳中部山脉最大生态割裂带,实现梅林山与银湖山历时28年的连通。

  大鹏湾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项目,是国内首个以珊瑚礁修复为主题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该项目依托海洋牧场建设,构建多功能人工鱼礁集群、开展珊瑚礁修复与生物增殖,实施海域实时在线可视化监测,加速深远海养殖、海洋生物科技等产业集聚,有望成为大湾区蓝色经济新增长极。

  前海桂湾公园是前海区域的重要生态景观通廊,通过实施近自然生境营造,重新构建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水岸再野化,建立智慧监测系统,建成前海石桂湾河水廊区级湿地公园。

  光明小镇现代都市田园试点项目,依托3700亩基本农田,打造现代农业科技展示高地、农耕文化科普教育基地,探索超大城市中“城市服务与乡村生态”有机结合的城乡共融路径。该项目荣获2020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成为都市田园建设的标杆。

转存图片

十五运会深圳赛区碳中和专场捐赠活动举行

  8月15日,以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为契机,“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深圳赛区碳中和专场捐赠活动”在深圳交易集团总部举行。此次活动标志着深圳赛区在大型赛事碳中和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通过企业捐赠10万吨碳资产,树立了大型赛事绿色低碳举办的“中国标杆”。

  活动中,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兴正介绍了深圳赛区在筹办过程中取得的显著减排成果,并详细阐述了赛事碳中和的系统规划和实施路径,更呼吁广大深圳企业继续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共同行动,争做“零碳先锋”,为赛事的圆满成功和城市的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按照“减排优先、科学核算、抵消达标”的工作路径,对于最终无法避免的残余排放,亟需凝聚社会各界力量,通过自愿捐赠碳资产的方式,助力实现赛事碳中和的最终目标。活动现场发起了倡议,号召各企业、机构及社会组织自愿捐赠其持有的合规碳资产,通过碳抵消机制,共同填补深圳赛区剩余的碳排放抵消缺口,携手实现赛事碳中和的最终目标。

  本次活动聚焦赛事碳中和捐赠,实现了令人瞩目的规模突破:企业积极响应,一次性捐赠碳资产总量达10万吨(涵盖碳配额与碳普惠减排量)。比亚迪、腾讯、支付宝、欣旺达作为先锋企业代表,在捐赠仪式上郑重签署了捐赠意向书。这10万吨沉甸甸的碳资产,将专项用于抵消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深圳赛区所产生的碳排放,是深圳政企同心、合力推进“双碳”战略落地的生动实践,开创了大型赛事碳中和的新范式。

  除现场签约的四大先锋企业外,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圳通有限公司等众多知名企业也积极响应倡议,纷纷表示将支持碳中和工作。从头部企业的率先垂范,到能源、交通、公用事业等领域企业的集群响应,再到全社会减碳行动的踊跃参与,一股强大的绿色力量正在粤港澳大湾区汇聚,为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贡献了“绿色动能”。

爱心企业、市民携手守护鹏城绿色遗产

  恰逢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之际,8月15日上午,“45+碳路者”深圳古树助养行动启动仪式在深圳平安金融中心举行,旨在响应《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凝聚社会力量守护城市绿色文脉,同时探索爱心企业、普通公众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公益与“双碳”目标融合的创新路径。

  首创“1企1树”公益碳汇机制

  据悉,深圳现有古树涵盖34科85种,包括627岁新洲古榕、520年盐田香樟等珍贵遗产,这些古树名木如同城市生态与历史的“活化石”,见证着深圳特区45年来的发展与变迁。深圳始终将古树保护融入城市发展,通过《特区绿化条例》及“一树一策”科学管护,在城建中坚持“为古树让道”等等,但古树名木的保护仍面临气候、台风、病虫害等多种挑战,城市建设也会对古树造成一定影响。

  如今,深圳正以“双碳”战略为引领,率先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探索可持续发展新路径,为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民政局指导下,深圳市慈善会的主办下,“45+碳路者”深圳古树助养行动应运而生。

  深圳市慈善会秘书长郭云霞介绍,项目首创“1企1树”公益碳汇机制,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的45周年之际,联合45家本土爱心企业、家庭及个人助养古树,所筹善款将用于深圳各辖区内古树生长环境改善及活化利用,特殊树木抢救复壮等工作,提升古树健康水平与存活率。旨在通过号召公众助养参与科学保护,建立“企业+家庭+个人”与古树的情感链接,形成企业文化与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共生智慧,筑起守护鹏城古树的“绿色长城”,着力打造全国首个“城市级双碳公益IP”,实现深圳“双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名片。

  超30家企业、家庭及个人成为首批“碳路者”

  活动现场,13岁的初中学生魏潇鸣在父亲的带领下认捐了一株古树。“古树经历过时代的洗礼,见证了这片土地的变迁,可以说是绿色国宝。我想用自己的压岁钱助养一棵古树,尽一份绵薄之力,让古树焕发新的生机。”魏潇鸣表示。

  “南山区就有2棵600多年的古树,这都是我们宝贵的自然遗产,具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希望通过助养古树活动,能为深圳的青山绿水贡献自己一份力量。”14岁的南山区育才二中学生汤千瑾说道。

  记者获悉,古树助养活动引起了热烈反响。截至8月15日当天,已有超30家企业、家庭及个人参与此次助养行动,成为首批“碳路者”。

  探索创建国内首个“活体古树碳汇数据库”

  据介绍,深圳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究中心创新构建森林碳汇评估体系,精准测算全市森林碳储量796.5万吨,并率先完成福田红树林蓝碳交易试点,形成市场化“深圳方案”。研究显示,一棵百年古树年固碳量达1.84-3.67吨,生态价值显著。

  下一步,深圳市慈善会将携手各方力量,持续推动项目深化,带动深圳高品质碳汇生态产品实现路径创新,为全国提供“古树碳汇”标准化案例,探索创建国内首个“活体古树碳汇数据库”,为全国提供“古树碳汇”标准化案例。

深圳“绿车充绿电”激励计划开启

  8月15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深圳莲花山超级充电站“绿意”满满,由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联合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绿车充绿电”激励计划启动仪式在此举行。

  该活动以“每一次绿充,都值得‘见证’”为主题,凡在全市11座“绿电”充电站累计充电量每达1000度的新能源车主,都可通过南网电动“顺易充”APP免费申领到由国家能源局核发的个人专属绿证。活动现场,南网电动联合全市多家充电运营企业共同签署《充电运营商绿电推广倡议书》,为“绿车充绿电”模式的规模化推广奠定了行业基础。

  “深圳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绿车充绿电’服务产品。目前有11座充电站通过绿电交易等方式,100%供应绿电。”深圳供电局市场及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成坤介绍,这些绿电来自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其中包含了广西柳城县太平长岭希望小学的光伏电。预计今年内将实现超1400万度绿电消费,带动超两万名车主加入绿色出行行列。

深圳多部门联合出台碳汇履责实施意见

  近日,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适用认购碳汇履责方式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坚持生态修复优先原则,对于在相关环境资源案件中积极引导责任人通过自愿认购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和赔偿责任,提出规范要求和流程指引,推动提升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执法司法水平,更好服务保障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实施意见》强调生态修复以原地同质直接修复为原则,确实无法直接修复的,应优先选择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的替代性修复方式,同时明确认购碳汇履责方式适用于生态环境损害后果与“固碳增汇”目标之间具有关联性的案件,避免在受损环境要素生态功能不具有对应性时不当适用该履责方式。

  其中提到,林业管理及执法部门对于造成林木毁坏的违法行为,在无法直接恢复的情况下,可以准许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履行“补种树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等行政修复责任,并明确相应认购金额测算依据,探索将认购碳汇履责方式引入行政执法。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认购碳汇既可作为生态环境损害的替代性修复方式,也可作为修复期间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的折抵赔偿方式。

  而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中,应综合生态环境修复可能性、认购碳汇实际履行情况等因素来考量悔罪表现和“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等酌定从宽情节,避免当事人仅表示愿意承担费用即予以从宽处理。

  此外,《实施意见》依托深圳相对完善的碳交易制度基础,要求认购和核销碳汇产品应在正规碳市场交易平台进行,确保认购对象的合规性、真实性以及核销结果的有效性,并明确适用该履责方式应接受人民检察院相应法律监督。

  “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认真落实‘林长+森林法官’等协作机制,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碳纠纷,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治理,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探索具有深圳特色的超大城市碳达峰路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