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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发布全国首份法院涉人工智能知产司法保护意见

【打印】 发布时间:2025-04-27 信息来源:粤港澳大湾区门户网

  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促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全国法院系统首份聚焦人工智能领域知产保护的司法政策性文件。

  记者从广东高院获悉,《意见》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科技创新规律、产业发展需求相融合,构建“创新链-产业链-法治链”三链贯通保护机制。

  《意见》全文共24条,以保护科技创新成果、促进产业公平竞争、完善司法治理体系为重点,围绕算法模型、开源许可、数据要素、生成内容等焦点,为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可落地、可持续的法治保障方案。

  如何妥善平衡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意见》提出了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五项基本原则,即“以人为本、公平普惠”“严格保护、宽容创新”“系统观念、场景意识”“开放共享、互利互惠”“规范有序、安全发展”,确保司法审判契合科技创新特点与产业发展规律,促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向上向善。

  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加强人工智能全链条司法保护?《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响应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司法需求,针对人工智能技术成果权属界定、技术合同履行、开源模型纠纷、数据权益平衡、生成内容确权、侵权行为认定、专利及商业秘密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等关键突出司法问题,强化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和价值导向功能。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周辉表示:“《意见》深度对接国家战略与区域产业发展要求,强调构建场景化适应性司法保护机制,既回应了人工智能治理共性难题,又凸显了服务湾区发展区域特色,注重强化程序规则、优化工作机制、统一裁判尺度,有助于打造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司法实践的‘广东样板’。”

  (记者 黄慧诗 通讯员 马卓尔 陈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