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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听取审议多项报告 表决通过人事议案

【打印】 发布时间:2025-04-01 信息来源:南山政府在线

  3月31日,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正华主持召开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多项报告,表决通过多项决定和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先后听取并集体审议《南山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南山区2024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等。会议还对部分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区人大财经委对《南山区2024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初审意见,认为从总体上看,该报告通过客观揭示被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对加强和完善管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处理意见,有效发挥了绩效审计在资源配置优化中的导向作用与责任落实中的激励功能。要进一步突出绩效审计评价,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通过“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会议表决通过多项决定和人事任免议案,任命于红军为区政府副区长,刘群英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李倩云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伟不再担任区政府副区长职务。程正华为新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晓晨、路玉萍、黄昌鸿、姜红、赵庆军,以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李志娜,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审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