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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9位驾考考生,你的驾考“余额”已不足!

【打印】 发布时间:2021-01-24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距离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对于部分考生来说和蜀黍的三年之约也越来越近。

明明说好的三年~

准备三年之后又三年?不存在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三十八条规定: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深圳交警在此提醒,驾考即将到期的1049位考生尽快参加完成驾考,留给你的考试时间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