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光明区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水平,推动光明区依法治区工作再上新台阶。区委书记、区长刘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荣生,区政协主席李世清,区委副书记王浩,区领导何奕飞、刘德峰、刘大岭、覃敬腾、绳万青、刘桂林参加会议。
会上,何奕飞就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领学授课。他围绕《民法典》的诞生历程、重要意义、体系框架、新亮点,以及依法治区工作进行了详细阐述和精准解读。刘胜指出,本次学习会对于深刻领会《民法典》的精髓要义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的实施,也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典范,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刘胜强调,要充分认识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对我国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新的法治力量。全区党员干部要加强对《民法典》对学习,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刘胜要求,要切实抓好《民法典》的全面实施。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以保障《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刘胜指出,要广泛开展《民法典》的普法工作。要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宣传教育、诠释解读等工作,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