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境域历史源 远流长,早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就有先 民在此繁衍生息。秦始皇三十三年(公 元前 214 年),秦统一岭南,设南海郡、 桂林郡、象郡,深圳地区隶属于南海 郡。东晋咸和六年(公元 331 年),析南 海郡设东官郡,置宝安等六县,郡治、 县治均在今深圳南山南头一带,此为 深圳地区建县之始。隋代宝安县改属广 州。唐代在宝安县设屯门镇,负责沿海 防卫。唐至德二载(公元 757 年),宝安 县更名为东莞县。明洪武二十七年(公 元 1394 年),设东莞、大鹏两个守御千 户所,所城即今南头古城、大鹏所城。 明万历元年(公元 1573 年),从东莞县 分设新安县,县治设南头。近代鸦片战 争后,英国殖民者通过 1842 年《南京条 约》、1860 年《北京条约》、1898 年《展 拓香港界址专条》逐步占据原属新安县 的香港岛、九龙和新界地区。1914 年新 安县复名宝安县。
1953 年,宝安县 县治从南头迁至深圳镇。1979 年 1 月 23 日,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宝安县改为深 圳市;同年 3 月 5 日,国务院批复同意, 深圳市成立。1979年11月,深圳市由原 省、地双重领导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 1980 年 8 月 26 日,深圳经济特区正式建 立,包括深圳镇、沙头角镇和福田、附 城、盐田、南头、蛇口公社。1988年10 月,深圳市成为计划单列市。1994 年 2 月,升格为副省级市。2010 年 7 月,深 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深圳全境。2017 年 9 月,成立于 2011 年 2 月的深汕特别 合作区由深圳、汕尾两市共管改为由深 圳市全面主导建设。2019 年 2 月,中共 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澳 门2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珠三角9个城 市,其中深圳与香港、澳门、广州四大 中心城市被确立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 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 示范区的意见》,深圳被赋予建设社会主 义先行示范区的新使命。2020 年 10 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 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 年)》,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 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 放。至2023年,深圳市下辖有福田、罗 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龙华、 坪山和光明9个行政区和大鹏新区1个新 区,并主导建设管理深汕特别合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