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境域历史源远流长,早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就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秦统一岭南,设南海郡、桂林郡、象郡,深圳地区隶属于南海郡。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析南海郡设东官郡,置宝安等六县,郡治、县治均在今深圳南山南头一带,此为深圳地区建县之始。隋代宝安县改属广州。唐代在宝安县设屯门镇,负责沿海防卫。唐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宝安县更名为东莞县。明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设东莞、大鹏两个守御千户所,所城即今南头古城、大鹏所城。明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从东莞县分设新安县,县治设南头。近代鸦片战争后,英国殖民者通过1842年《南京条约》、1860年《北京条约》、1898年《展拓香港界址专条》逐步占据原属新安县的香港岛、九龙和新界地区。1914年新安县复名宝安县。
1949年10月,宝安县人民政府成立。1953年县治迁至深圳镇。1979年1月23日,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同年3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深圳市成立。1979年11月,深圳市由原省、地双重领导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1980年8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正式建立,包括深圳镇、沙头角镇和福田、附城、盐田、南头、蛇口公社。1988年10月,深圳市成为计划单列市。1994年2月,升格为副省级市。2010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深圳全境。2017年9月,成立于2011年2月的深汕特别合作区由深圳、汕尾两市共管改为由深圳市全面主导建设。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珠三角9个城市,其中深圳与香港澳门、广州四大中心城市被确立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被赋予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新使命。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至2022年,深圳市下辖有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和光明9个行政区和大鹏新区1个新区,并主导建设管理深汕特别合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