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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会助3名消费者拿回3万余元“跑路老板”主动联系全额退款

【打印】 发布时间:2020-11-28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今年4月份,星光熠熠机构人去楼空,负责人失联。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1月28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郭海南)“即使拿不回退款,也不能让跑路者逍遥法外。”今年4月,李女士给孩子报的教培机构星光熠熠突然关门停业,李女士的预付款打了“水漂”。气愤的李女士和另外两名消费者在5月底委托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对其提起诉讼。5个月后,李女士和另外两名消费者收到了星光熠熠共计33667.7元的全额退款。

“历时半年终于胜诉并收到退款!”李女士激动地说,“通过这次案件。我觉得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自2017年至2020年,市消委会共计支持起诉21宗,其中调解结案两宗,判决结案8宗,判决结果均为消费者胜诉。据市消委会负责人介绍,星光熠熠案是市消委会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以来,经营者退还款项金额最高、用时最短的成功案例。

今年4月起,福田区消委会收到李女士等百余名消费者投诉,反映星光熠熠突然人去楼空,无法联系到经营者。4月26日,福田区消委会实地探查后发现情况属实,便向星光熠熠公司分别发出了《调查(调解)通知书》《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告知函》《拟披露(投诉信息)的函》,但仍无法联系上星光熠熠公司。

一直无法联系到负责人,李女士和其他两名消费者认为即使拿不回预付款也不能让跑路者逍遥法外。在得知市消委会可免费提供优质律师,并提供详尽的法律支持后。5月底,3名消费者正式委托市消委会,向星光熠熠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

在市消委会的帮助下,诉讼流程进行顺利。6月2日,案件的代理律师便在网上立案,7月22日,立案成功。9月28日,案件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参与了庭审,案件择期宣判。10月30日,市消委会收到案件的胜诉判决。

法院判决下达后,星光熠熠经营者也于11月6日主动联系市消委会表示愿意退款。仅4日后,李女士等3名消费者就收到共计33667.7元的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