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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4日,年满70周岁老人可到深圳公证处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打印】 发布时间:2020-11-27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1月27日讯(记者 张玲)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构建法治、文明的社会秩序,同时传递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12月3日至4日,深圳公证处免费为年满七十周岁老人办理遗嘱公证。

一、预约方式

为方便统筹安排,本次活动采取电话预约方式进行。

预约电话:

0755-83024232

预约日期:

12月1日至4日

预约时间:

9:00——12:00,14:00——17:00

二、办理时间

办理日期:

2020年12月3日、4日

办理时间:

9:00——12:00,14:00——17:00

三、办理地点

兴业综合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7楼(地铁2、3、11号线福田站1出口)。

国投综合部: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际信托大厦4、5楼(地铁1、2号线大剧院站B出口,3、9号线红岭站G出口)。

天平综合部: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4楼(地铁2、9号线景田站B出口)。

海岸城综合部: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海岸大厦西座7楼(地铁2、11号线后海站C或D1或D2)。

四、申请办理要求

(一)年满七十周岁或七十周岁以上的申请人;

(二)深圳户籍居民遗嘱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或非深圳户籍居民,但遗嘱处分财产中有位于深圳的个人合法财产;

(三)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四)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五、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中国护照、外国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和户口簿;

(二)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立遗嘱人与遗嘱受益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遗嘱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五)遗嘱书文本若干份(应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六)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