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数据助力,光明管理局查处三家违法企业罚款5万元

【打印】 发布时间:2020-11-05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会议研讨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1月5日讯(记者 叶梅 通讯员 周学诚)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智能研判,精准识别涉嫌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企业,实现了该类型案件的零突破。目前,该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实施阶段。

现场核查

科技聚力先行数据识别研判

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充分运用智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管系统的大数据分析模型对监测数据进行全过程分析,对环境违法行为多维度综合研判,精准识别出3家环境在线监测违法的嫌疑企业。执法人员根据应急响应流程即刻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发现深圳市荣利达线业有限公司在线监测站房内无不间断电源,同时总氮在线监测分析仪质控样比对不合格,存在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依法拟对该公司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其余两家企业的类似情况也被依法查处,案件已进入立案程序。

科技支撑监管数据助力执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精神,提升环境监管科技支撑能力,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结合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的方式助力精准执法,形成了“科技+监测+执法”的“天地人”三位一体环境执法模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保障执法行动的有序开展。

10月29日上午,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罗培庆同志听取办案单位的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光明管理局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的执法手段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做法,并要求办案单位及时总结经验,将该做法推广运用到其他领域,成熟后再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