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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科所联动开展“湿粉统一查”行动

【打印】 发布时间:2020-10-22 信息来源:光明政府在线

  为进一步督促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10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根据省局制定的《广东省“湿粉统一查”行动工作方案》,快速响应,在光明辖区范围内开展湿米粉类产品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落实。在全省“湿米统一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专题培训会召开后,光明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排查重点内容,采取科所联动方式,全面部署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湿米粉的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湿粉类食品销售者、餐饮单位等开展全面专项检查。

  二是抓住重点,严格监管与执法。一方面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湿米粉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专项检查。主要从许可情况、进货查验、产品包装、标签标识、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贮存与交付、两项制度落实情况、产品标准落实情况、产品名称标注是否规范以及风险告知书等是否张贴公示等10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联系海关检测中心对原料库原料进行了现场执法抽检。本次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涉及到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其中1家企业我局当即予以立案调查。另一方面对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湿粉类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持证经营、贮存条件是否符合条件及索证索票和标签标识、包装等情况。此次行动,共检查农贸市场18家,检查湿米粉销售单位59家,餐饮服务提供者81家,发现标签不合格产品1份,立案查处2宗,主要问题为经营无合法来源湿粉类食及销售过期湿粉类食品。

  三是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水平。在统一行动中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将省局印制的相关科普宣传材料和告知书等及时派发至每一个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广泛深入的宣传椰毒假单胞菌等致病菌危害及防范措施、湿米粉地方标准等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湿米粉类产品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宣传教育,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此次行动共发放科普宣传海报及湿米粉风险告知书共78份。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保持湿米粉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加大对湿米粉类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