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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引导违建当事人自行拆除石井社区荔景南路与坪山河交汇处活动板房

【打印】 发布时间:2020-10-09 信息来源:坪山政府在线

  2020年10月7日,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引导违建当事人自行拆除石井社区荔景南路与坪山河交汇处两层活动板房,面积约1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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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26日,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执法人员在徒步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石井社区荔景南路与坪山河交汇处存在一处两层活动板房,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经执法人员核查,该处活动板房用作于工人宿舍,且属于超过批准期限未延期的超期临时建筑。现场执法人员告知违建当事人根据《坪山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暂行办法》,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延期或者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用地单位应自行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将土地恢复原状。违建当事人同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于10月7日将该处活动板房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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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将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临时建筑摸底清查力度,确保做到无遗漏、全覆盖,对违建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从源头上杜绝乱搭乱建现象,做到严查、严巡、严控、严管。(信息员:彭怡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