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2020年9月28日讯 没有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宁波某餐饮店老板范某被城管处罚,因迟迟不交罚款面临法院强制执行。9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获悉,在执行法官告知范某拒不缴纳罚款将被限制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范某近日主动缴纳了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去年10月,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辖区餐饮店面的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执法队员发现,位于新明街道的一家餐饮店没有按规定设置专门的厨余垃圾桶,厨余垃圾连同其他垃圾一起都被丢入后厨的生活垃圾桶内。因是首次检查,执法队员仅对餐饮店老板范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仍未改正的将处罚款。
5天后,执法队员复查,结果范某仍没有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区分投放。范某称:“忙的时候就忘了,装着菜的塑料袋还有调料包什么的,顺手就扔进去了。非要这么严格区分,太苛刻了吧!”高新区城管局按规定对其经营的餐饮店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范某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按时缴纳罚款。城管局以罚款额的日3%加处滞纳金,直至罚款金额达到原处罚额为止。后来执法人员再次上门催缴罚款时发现,这家餐饮店已关门。今年8月,高新区城管局按范某此前提供的地址确认书寄送了催告书,仍然未收到回应。
8月19日,高新区城管局向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范某名下银行账户无分文财产,其经营的餐饮店因关闭也无财产可供执行。
近日,执行法官终于拨通范某电话,电话中法官对其拒不缴纳罚款的行为予以批评,并向其说明不缴纳罚款与滞纳金,将要被限制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范某知道后果后立即主动缴纳罚款200元、滞纳金200元、执行费50元,合计450元。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葛熔金 通讯员 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