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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危险废物处理试点“集中采购”模式

【打印】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3日 信息来源:福田政府在线
  

  为深入践行“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结合加油站分布点多、面广和危险废物量少等特点,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危险废物收运成本和处置难等问题,积极试点“集中采购”式签订处置合同。

  9月21日下午,中石化(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公司)与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环保公司)就全市118家中石化自营加油站(其中福田12家)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举行。在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充分协调下,双方就收运模式和计费标准达成一致,由深圳环保公司统一负责收运处置全市中石化自营加油站危险废物,现场双方签订《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实现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中石化公司负责人表示,深圳地区118家自营加油站分布较为广泛,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滤芯、含油废水、废燃油宝空瓶等不少危险废物,经过反馈后,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非常重视,多次协调,最终双方就危险废物处理问题达成高度一致意见。

  深圳环保公司负责人讲述了公司在危险废物收运、处理及处置方面情况,该公司从事危险废物经营30多年,有能力处置41类危险废物,为综合类单体处理规模全国第一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在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的协调下,创新合同签订、运输和处置模式,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好的管理经验。

  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集中采购”式合同签约,为解决辖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提供了新经验模式,该局将继续推进辖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集中采购”式处理模式,同时建议中石化公司督促辖区加油站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形成示范样板;深圳环保公司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辖区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时安全处置。(来源:深圳晚报 记者 宋月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