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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组织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宣贯会

【打印】 发布时间:2020-09-21 信息来源:光明政府在线

  《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若干规定》的学习宣贯工作,结合辖区常见电梯隐患,2020年9月18日,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组织召开《若干规定》宣贯会。市局特设处、市特设协会派人到会指导。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次宣贯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光明局特设科、各监管所,辖区电梯使用、销售、维保单位相关人员共计260余人通过网络参会。

  会议首先由市特设协会专家作光明区电梯安全隐患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讲解开展电梯安全“一线三排”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图文并茂通报辖区常见的电梯隐患,并通过事故案例讲明事故原因及法律责任,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加强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及抗风险水平提出了建议和可行性措施。

  随后,市局特设处相关负责人进行《若干规定》的宣贯培训,从《若干规定》立法的必要性和重点内容进行解析,强调电梯使用环节是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并从体例与结构、新旧规定对比等多角度进行了详细、生动的分析,并要求电梯使用、销售、维保单位负责人会后应持续深入学习《若干规定》。

  最后,光明局特设科主要负责人要求各参会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并在本单位中进行宣传,把《若干规定》各项要求落实到电梯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工作中,与政府部门一道保障辖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本次视频宣贯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辖区电梯使用、销售、维保单位参会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回应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