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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各区志办主任会议召开

【打印】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5日 信息来源:深圳市史志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办主任会议精神和广东省《佛山市志》(稿)评议会精神,安排好今年我市志鉴工作,4月16日,市史志办在市委大院后楼四楼中会议室召开全市各区志办主任会议。会议由市史志办主任黄玲主持,市委副秘书长张骁儒到会讲话。六区史志办主任和市史志办、区志办的部分同志参加了会议。
        黄玲主任首先传达了4月8日在广州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办主任会议精神。会议对于2009年全省地方志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要求全省认真落实全国第四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和全省依法修志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狠抓地方志稿质量,力求又好又快完成二轮修志任务。广东省地方史志办陈强主任在会上做了报告,总结了我省2008年地方志工作进展情况,并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2009年全省地方志工作主要任务概括起来有九大项,分别为:(一)全面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与《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推进依法修志。(二)加大力度,确保第二轮修志任务按质按时完成。(三)加强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四)加强培训工作,实施全省地方志干部培训工程。(五)继续推动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全面开展。(六)开展全省地方志理论研讨活动。(七)全面完成《广东历代方志集成》印刷出版。(八)协助省编办完成我办机构改革工作。(九)举办全省地方志系统体育运动会。鉴于我省地方志工作任务繁重,希望各地方志办能够抓好落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强工作指导与督促检查。
        黄玲主任向大家通报了4月9日在佛山召开的《佛山市志》(稿)评议会的情况,并传达了陈强主任在会上就进一步开展地方志稿评议活动的三点意见。一是强调必须高度重视地方志书编纂质量。鉴于地方志书质量的重要性以及我省地方志稿存在的严重问题,要求各级地方志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志稿评议。二是总结2008年以来全省开展地方志稿评议活动的情况,特别表扬了以深圳为代表的志稿评议活动开展的较好的几个城市。三是提出今年进一步做好地方志稿评议活动的要求。要抓好评议活动计划的全面落实,注重实效,做到“四个认真,四个力求”,不断提高志稿评议水平。黄玲主任结合深圳地方志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希望各区能够积极贯彻落实两次会议精神,按质按时完成本区志稿总纂,制订好区志初审计划。她部署了今年开展七场志稿评议会的任务,以龙岗区志稿作为首场评议会的评议稿。为了提高志稿质量,黄玲主任强调可以参考佛山市志稿评议会的方法,酌情邀请省地方志专家库专家参与区志稿的评议,希望能够从不同角度发现并解决问题。市史志办还初步确定了上半年出外考察北京等地方志馆的计划。
        市史志办王晓杰副主任通报了各区年鉴编纂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指出我市各区已进入区年鉴编纂阶段,正式出版的已有《宝安年鉴》和《盐田年鉴》,是全省区级年鉴编纂开展的较好的城市之一。但也在诸如大的层次结构以及体例规范方面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统一规范。
        骁儒秘书长做了总结讲话。他首先肯定了大家的工作热情,指出在我市史志系统任务繁重而机构和人员又不够健全和完整的前提下,大家担负的担子较重,需要方志、党史、年鉴三管齐下。希望大家能够秉持着“四心”,即“安心”、“专心”、“细心”和“用心”的态度,充分贯彻落实这两次会议精神,努力创新工作模式,按质按时完成2009年各项任务。
        会后各区上报了2009年度工作计划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