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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志》(初审稿)通过初审

【打印】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5日 信息来源:深圳市史志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和《深圳市区志审查验收办法》精神,2009年6 月5日,深圳市《龙岗区志》初审会议在龙岗区史志办召开,龙岗区委常委黄伟、市史志办主任黄玲到会并讲话,龙岗区委(府)办副主任李昆刚主持会议,《龙岗区志》初审领导小组全体成员(12名),以及市史志办专家、六区史志办主任和区志编修人员共3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龙岗区志办主任、《龙岗区志》初审小组副组长纪小明宣读送审报告,报告阐述了《龙岗区志》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区123个承编单位、430名专(兼) 职修志人员六年多的努力,从最初征集整理的1200多万字资料中,编纂出360万字的初稿,再经反复加工修改,七易其稿,最后形成152万字的初审稿。报告认为,自启动区志编修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编修《龙岗区志》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为加强、督促、规范区志编修工作,区委(府)办公室先后下发了7个修志工作文件,有力地推动了《龙岗区志》的编纂进度。报告还从六个方面总结了龙岗区史志办在把好区志政治关、资料关、体例关、文字关、特色关、评审关等方面的工作和经验。
        初审小组成员分别陈述个人的审读意见。大家一致认为,《龙岗区志》初审稿资料真实、全面,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内容表述准确,突出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体现了志书的政治性、资料性和科学性,增强了可读性。同时,初审小组成员对志书初审稿存在的不足提出修改意见,如授奖目录需要补全,语言表达应更通俗、更准确,篇章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部分条目内容的选择需要进一步斟酌等。最后,初审小组成员一致表决通过《龙岗区志》的初审。
为了保证该志书的质量,龙岗区史志办请市史志办专家黄小华、莫金鸣对志书进行全面评审。会上,两位同志在充分肯定《龙岗区志》是一部较成功的志稿的同时,指出了志书还存在的某些不足和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书面修改意见。
        区委常委黄伟转达了区委书记余伟良、区长张备对与会人员的问候,对市史志办领导专家、各区史志办同仁的到会支持表示感谢,对区史志办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敬意。他强调指出,区史志办应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认真做好志稿的修改完善工作,做好复审稿和终审稿的送审工作,圆满完成《龙岗区志》的出版、发行任务。
        市史志办主任黄玲作总结讲话。她首先肯定了龙岗区委区政府对区志工作的高度重视,肯定《龙岗区志》初审会在六区中起到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她指出,《龙岗区志》积聚了许多人的心血,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龙岗区的历史及现状,希望龙岗区在初审会后尽快根据志书质量要求,修改完善志稿,做到“齐”、“清”、“定”。相信龙岗区史志办一定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复审稿的送审工作。同时,她希望各区通过观摩此次初审会,吸取龙岗宝贵经验,向龙岗区学习,在年内尽快做好所在区的区志初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