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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志.社会风俗卷》省专家评审会召开

【打印】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信息来源:深圳市史志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深圳市志?社会风俗卷》省专家评审会在银湖召开。会议由市史志办主任黄玲主持。市委副秘书长张骁儒到会并讲话。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马建和及省志办专家吕克坚、吕汉光、杨波、萧艳娥等四位专家对《深圳市志?社会风俗卷》分别进行了评议。市史志办副主任王地久、王晓杰和市史志办原主任陈宏在,市志各卷责任编辑及地方志处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深圳市志?社会风俗卷》属《深圳市志》的第九卷,包括人物志、宗教志、风俗志、方言志、文物志和中英街志等6部分志,记载了自1979至2000年深圳社会风俗与人物等方面的历史和变化,全卷共计约80万字。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深圳市志?社会风俗卷》志稿资料翔实、史实较准确、结构较合理、行文较规范,较客观全面的反映了深圳人物、宗教、风俗、方言、文物和中英街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是一部比较成熟的志稿。与会专家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一是部分结构不尽合理,文题不符、史论不一致,需要进一步进行概括、调整;二是有些史实需要核实,以确保记载准确无误;三是取材标准需统一,人物志中的人物入志标准和排序不够合理;四是行文和表述需进一步规范,表述要更为准确,各项记述要素力求做到标准一致。

  马建和副主任认为,该志稿史实较准确、行文较规范,无论从资料、内容还是结构来看都是一部比较成熟的志稿。他还就文物馆藏、风俗和史实等具体问题谈了意见和建议。

  张骁儒副秘书长首先肯定了编纂人员为编写和完善该志稿付出的辛勤劳动和体现的敬业精神。他要求,一是要认真消化和吸收省志办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继续努力、善始善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志稿;二是要对人物志的编写再下功夫,人物志普遍受到社会的关注,人物的入选和表述要自圆其说、遵循原则,确保志稿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历史的检验;三是要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赶时间、抢进度,确保按照原定的计划和要求圆满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为深圳文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黄玲主任做会议总结,她认为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要求总纂人员认真梳理专家意见并修改完善,按照省志办的要求再提升再打磨、拾遗补漏,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该卷的总纂和出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