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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出台“十二五”党史工作规划

【打印】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信息来源:深圳市史志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深圳市委办公厅印发《深圳市2011~2015年党史工作规划》(深办发〔2011〕14号)。

  正文分四部分。规划回顾了全市上一个五年党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指出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市党史工作扩大了在市内外、省内外乃至全国党史界的影响,成绩比较突出。在指导思想上,规划强调努力提高党史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为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廉洁深圳和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建设服务。主要任务部分,分解为七大项二十五小项任务,七大项任务分别是编写基本著作、征编重点资料、资政服务、宣传教育、业务指导、开门办史和各区党史部门任务。保障措施方面,提出四项“抓手”,即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保证投入、设立奖项。

  深圳市“十二五”党史工作规划文本简约,新意迭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将党史工作重心放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市党史部门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深圳历史》第一卷(1924―1950)、第二卷(1949―1978)工作已经告竣。“十二五”时期,将启动《中国共产党深圳历史》第三卷(1979―2010)编写工作,力争2015年完成编写出版。规划指出,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继续办好《资政快报》和编辑出版《执政深圳》系列丛书,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规划在党史宣传教育上提出一系列举措,为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

  二是提出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大党史工作机制。措施有:各级党委要建立分管领导主持党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和各区委每年要专门听取党史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党史工作存在问题;各区、各单位要将党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征集所辖范围内党史资料(包括年终总结、重要文件、重要讲话、重大活动的文字、图片以及音像资料等),按照要求向同级党史机构报送。

  三是提出加强市级党史部门的权威和力量,解决市党史机构偏低、区级没有党史工作部门的问题。据五届六十一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关于市史志办升格问题,市委正在积极推进当中。规划提出,要加强党史部门与党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政策研究等相关部门,以及与党校、高等院校、社会科学、档案、文博系统以及经济特区研究会、东江纵队和粤赣湘边纵队研究会等学术团体的联系协作。

  四是结合党史科研最新成果和工作需要,规划拟定了“深圳党史专题研究与协作课题参考选题”,共计四十六项课题,内容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不同领域,宏观和微观相结合,操作性较强。

  目前,深圳市“十二五”党史工作规划已印发各区委、各新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属各企业党委。各有关单位将结合自身实际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