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0号)和《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11-2015年党史工作规划>的通知》(深办发[2011]14号)精神,进一步夯实深圳党史工作重要基础,推动深圳党史工作可持续发展,11月8日,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正式下发《深圳市2012-2016年党史资料征集工作规划》(深办字[2012]42号)。
《规划》由市史志办拟文,并根据市委常委会议上相关领导的要求进行了修改。《规划》就深圳市2012-2016年党史资料征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作了明确规定。《规划》指出,要征集深圳地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资料;重点征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资料;继续征集各区资料;每个阶段的资料征集基本完成后要立即着手资料编辑,形成相应时期的《资料选编》。《规划》强调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经费投入,切实推动党史资料征集工作落实和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史志办将根据《规划》要求,对主要任务进行分解,把工作落实到人。同时,择机指导和督促各区认真开展区党史部门资料征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