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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4部年鉴获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通报表彰

【打印】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信息来源:深圳市史志办公室
  

  7月15―16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第一次全国年鉴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进行通报表扬。此次评审工作经各地各部门推荐、专家小组审读、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终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审核,在省级综合年鉴、地市级综合年鉴、县区级综合年鉴、专业年鉴、军事年鉴、武警年鉴等6个系列406部年鉴中确定特等35部、一等125部、三等153部,其中地市级(含副省级城市)综合年鉴特等仅8部。深圳市有4部年鉴获得通报表扬,其中《深圳年鉴》获地市级年鉴(含副省级城市)特等,是广东省唯一获特等的地市级年鉴,也是《深圳年鉴》继2010年获得全国地方志系统第二届年鉴评奖特等奖后的又一最高殊荣;《南山年鉴》获区县级年鉴特等、《宝安年鉴》获区县级年鉴一等、《坪山新区年鉴》获区县级年鉴三等,深圳市获得的奖项在全省地方志系统中名列前茅。

  《深圳年鉴》主编黄玲在中国地方志学会年鉴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选举中,当选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和地市级年鉴部主任。

  为推动年鉴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年鉴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深圳市史志办积极推进市、区(新区)、街道(办事处)3级年鉴编纂工作。2015年5月,光明新区启动《光明新区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在市和新区的共同努力下,《光明新区年鉴》于今年7月出版发行,至此我市10个区(新区)全部完成年鉴编纂出版任务。2015年6月,市史志办按照省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的要求,在全省率先开展街道年鉴试点工作,全市有13个街道(办事处)参加试点,至今年7月先后有《坪山办事处年鉴》《坑梓办事处年鉴》《龙城街道年鉴》《坂田街道年鉴》和《南湾街道年鉴》5部街道(办事处)年鉴出版发行,从而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区(新区)、街道(办事处)年鉴全覆盖,并实现一年一卷、公开出版。

  2016年,市史志办继续加大各级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力度,5月《深圳年鉴》英文版编纂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已完成英文翻译,进入编校审稿程序,争取9月出版发行。3月市史志办开展《深圳年鉴》网络版前期调研,5月正式启动网络年鉴编纂工作,目前正在会同网络公司进行网络年鉴框架设置及相关技术开发,争取年底上线试运行。全市各区(新区)和参加试点的各街道也大力推动年鉴编纂工作,今年5月,市史志办公室按照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中“2016年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积极推动乡镇(街道)年鉴、部门与行业年鉴编纂”的精神,下发《关于开展街道(办事处)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试点街道(办事处)年鉴编纂工作的经验,决定在全市各区(新区)全面推动街道年鉴编纂工作。上述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我市获得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表彰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