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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坚持规划引领,努力开创海绵城市建设新局面

【打印】 发布时间:2019-12-13 信息来源:光明政府在线

  12月12日,自2016年成功申报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后,光明区结合区域内多项改革试点和重点任务,从顶层设计入手,坚持规划引领,开创海绵城市建设新局面。

  光明区创新城市建设模式,海绵“处处有”。在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内,光明区叠加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区、国家绿色建筑示范区、国家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等6项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融会贯通,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指导试点区域内产业优化升级、存量空间提质发展、治污设施提质增效等工作。

  融入多规合一体系,海绵“时时记”。在总体规划层面,将海绵城市理念写入《光明区国土空间规划》《光明区“十四五”规划》《光明科学城空间规划》《光明凤凰城总体规划》等重要城市规划,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站位高度,完善海绵城市建设顶层设计。在专项规划层面,谋划“区、试点区域、排水分区”三层规划传导体系,扎实指导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在详细规划层面,将海绵城市与城市开发、城市更新有机结合,串联从城市规划到工程设计之间的各个环节,保证规划设计有目标、项目建设有效果、分区建设有整体、试点建设有成效。

  大、中、小系统谋划,海绵“天天见”。光明区按照“先梳山理水、后造地营城”的思路,保护“大”海绵,完善排水系统的“中”海绵骨架,管控土地开发落实源头“小”海绵,将相关工作融合,开展“大”海绵系统修复和保护,解决水体黑臭、防洪不达标、岸线硬化等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排水管网,完善排水系统,消除内涝积水,构建安全、可靠、高效的“中”海绵骨架。目前试点区域雨水管网长度相比试点前增加了近一倍。依托全方位、全过程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机制,确保落实海绵理念,在项目内布局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绿色屋顶、透水铺装等源头分散的“小”海绵设施,实现大、中、小海绵系统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