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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打印】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
  

2018年,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10月15日,正式获批“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全市40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森林覆盖率达40.6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95平方米,形成森林进城、绿意满城、花开鹏城的绿色新格局,有力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了美丽与发展的双赢。罗湖区、坪山区、大鹏新区获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至年底共有4个城区成为示范区,为全国示范区称号最多的城市。编制深圳市落实《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全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研究工作。推动与深圳机场签署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推动深圳机场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环保部“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要求,联合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员会、原深圳市林业局印发《深圳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宜居城市建设,通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现场评审,完成中国人居环境奖复查迎检工作。在全省推广深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经验。“深圳大鹏新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践”和“深圳市机动车污染治理”获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批示,推荐纳入全国政协“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典型成功案例。实施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526宗案件基本办结,开展“利剑二号”专项执法行动,综合整治“散乱污危”企业9329家。治水提质效果显现。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年共安排治水提质项目397个,完成投资392亿元,比上年增长98%。新建污水管网2855千米,完成河道整治152.6千米,基本消除全市146个黑臭水体,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完成7146个小区正本清源改造,新增海绵城市达标面积55平方千米。“深圳蓝”可持续行动稳步推进。对机动车注册登记实施国VI标准,淘汰老旧汽车13万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7%、6%、3.8%和0.5%。新增推广新能源汽车9万辆,出租车基本实现纯电动化。城市绿化水平持续提升。新建和改造提升各类公园69个,成功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