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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召开2016年全市地方志年报资料评议会

【打印】 发布时间:2016-09-06 信息来源:


8月24日下午,深圳市史志办召开2016年全市地方志年报资料评议会。会议由市史志办副主任王地久主持,市史志办主任黄玲、地方志处及年鉴处工作人员、各承报单位资料年报工作人员、各区(新区)地方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业务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黄玲总结了全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深圳市于2013年在全市市、区两级全面启动资料年报工作,至2016年,共有市级承报单位84个,每年报送资料约240万字、图片约800幅;全市10个区(新区)也全面开展了资料年报工作,每年收集资料合计约1200万字、图片约8000幅。深圳资料年报工作稳步发展,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资料年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同时,也存在主体资料单薄、专题资料深度不够、图片不够丰富、资料开发利用不够、承报队伍流动性较大、信息化水平较低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年报工作,黄玲要求,一是继续提高对年报工作的认识,根据国家和省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资料年报已经成为地方志事业的创新性、基础性工作,我们要把年报工作实施好、完善好,为下一轮修志奠定坚实的资料基础。二是继续推进年报工作向依法依规开展,各承报单位要把资料年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部门、人员,工作经费要列入年度预算。三是继续提升年报资料的质量,各区史志办每年要开展一次年报资料评议活动,以培训、评议促质量、促进度,各承报单位要加强审查验收,严把政治关、保密关、史实关、规范关。四是继续加强年报资料的开发利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服务功能。


盐田区、市审计局、市地铁集团的年报工作人员从领导重视、人员到位、经费保障、机制创新等方面交流了资料年报工作的经验做法;市史志办地方志处处长周华,主任科员张劲、黄瑞栋分别评议了市人大、宝安区、市司法局报送的年报资料,从体例结构、主体资料、报送格式、照片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评议内容贴近业务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收获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