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各级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辖区“天粮海纳”水产交易公司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水产品经营行为,5月19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公明所召集“天粮海纳”水产交易公司主办方、档口负责人,召开水产品入场准则暨质量安全管理告诫会。
公明所执法人员首先通报近期对该企业检查的情况,接着阐述以往各种因经营不合格水产品而导致巨额罚款、甚至刑事拘留等严重法律后果的案例,最后对该企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杜绝在暂养水中添加违禁药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二是要做好索证索票,要求各档口水产品持有效《水产产地证明》或检测合格证明方能销售。三是提高思想认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开办方及经营者要加强水产品自查、快检频率。“天粮海纳”自建的快检室要对各档口水产品进行轮流滚动快检。四是要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每日消杀、入门测体温、佩戴口罩等防疫要求。
接下来,公明所将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对“天粮海纳”水产交易公司的日常巡查、执法检查、执法抽检,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开展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对违反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